中心活动

  • 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7-12-06浏览次数:451

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本年度基金应结题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安排

1、2018年1月7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2018年1月11日前,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

二、结题报告填报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结题报告前应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1、报告正文、决算说明书各提纲不得删减,没有内容的,可以填“无”。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三、经费决算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清理基金项目未结账经费,为经费决算做好准备。(校财务于2017年12月22日封账,项目负责人务必在此时间前完成项目经费报销工作)。

2、项目经费剩余较多的,应在决算说明书中说明剩余原因及下一步使用计划。

3、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经费决算工作应于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前完成,需持系统生成的“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到财务处审核,并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指定位置加盖财务处公章及财务负责人章。

四、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报告经学校在线审核后才能下载打印。

2、结题报告“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中“科研管理部门”和“依托单位意见”处签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3、结题报告纸质内容与电子版必须一致。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胶订。

4、纸质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请各院部、有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报送项目结题材料。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谭树成

电话:86981837

Email:tsc1980@upc.edu.cn

  

附件1:结题报告填报说明

附件2:结题报告提纲及撰写要求

附件3: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

附件4:添加成果到报告操作说明

  

附件下载.zip  

  

科技处

2017年12月6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9.3工作室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邮编:266580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