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行制度措施

“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中心”依托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学校教务处、资产设备处和学院负责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心发展的立足“以学生为本”的实验教学理念,严格按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对管理体制、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进行全面的改革。

1、整合资源,健全中心管理体制

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统一规划经费使用、有效避免了重复购置,提高了实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中心采用固定编制、流动编制及聘用制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中心人员包括实验课程负责人、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实行岗位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了一套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2、规范管理,保障中心教学质量

1)、规范教学过程,确保实验教学的中心地位。为了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调动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学校先后下发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49号)和《关于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中石大东发〔201486号)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上述规定要求每门课的理论课教师必须参与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实验室人员全程参与实验教学;此外还规定了年轻教师承担实验课的前提、要求,并规定了年轻教师实验导师的要求及其职责、以及加强实验课教学研讨等的具体措施。

2)、规范设备研制,确保实验教学的平台建设。为了鼓励实验设备及实验项目的创新,多渠道构建充分满足专业要求的先进实验条件。学校先后出台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东发〔201088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完善本科教学激励机制实施办法(中石大东发〔201089号)等一些列实验室建设措施和激励办法,鼓励教师根据实验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设备研制和设备交流。

3)、规范开放程序,确保实验中心的高效运行。为了强化实验室开放,为大学生提供易达的实验平台,学校出台了《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实验室开放的暂行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开放实验室工作的激励和奖励措施,从开放原则、开放形式和类型、开放程序、开放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实验室开放的规模和规范性。

相关文件:

1.关于成立石油大学(华东)油气地质与勘探实验教学中心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2〕41号)

2.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推荐申报教育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结果公示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18号)

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加强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石大东发〔2010〕88号)

5.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

6.关于举办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通知(教学〔2013〕21号)

7.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阶段性检查的通知(教学〔2013〕22号)

8.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工作条例(石大东发[2002]81号)

9.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中石大东发[2012]91号)

10.学生实验守则(中石大东发[2012]91号)

11.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中石大东发[2012]91号)

12.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石大东发[2012]91号)

13.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中石大东发[2012]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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