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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593

学院教职工:

为做好2017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以下第2项所需材料须于125日前交至相关办公室;第345三项中需要提交的表格须于128日前交至相关办公室。)

12017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遵照《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附件1)执行。

2、各项工作量基础数据的采集、统计、认定等工作以学院各办公室具体要求为准。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申报请查看《关于申报2017年度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通知》(附件2。本人或单项工作的负责人对上报的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该项工作的绩效工资奖励。

3、实验岗位人员需下载填写相应类别的《实验岗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系数认定表》(附件3-1,3-2),由所在单位确定其日常管理考核系数并报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4、工作未满2年的青年教师申请助课课时需下载填写《地学院教师助课认定表》(附件4),并提交助课笔记,由主讲老师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定并报学院审核并报学院教学办公室。

5、《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未提及或提及但未赋分的事项需下载填写《特定事项赋分认定表》(附件5),由所在单位认定,并报学院批准。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团队、精品课程等相对稳定的事项在2016年度认定的基础上经事项负责人确认后认定。 

 

附件:

1、附件1-关于印发《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申报2017年度论文、项目、成果等工作量的通知.docx.docx

3、附件3-1教学实验室岗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系数认定表.doc.doc

   附件3-2科研实验室岗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系数认定表(A4).doc.doc

4、附件4-地学院教师助课认定表.docx

5、附件5-特定事项赋分认定表.doc.doc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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