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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 “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7-11-24浏览次数:658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之间的本科生国际交流,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8年继续实施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优秀本科生赴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实验室、企业)留学(形式包括课程学习、毕业设计、实习),留学期限为3-12个月,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函》(附件1)要求,关于2018年项目的具体要求为

一、新申请项目要求:

1、项目应基于国内外院校的优势学科,协议内容详实、可行,项目配套管理完善。

2、对结合国家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针对某一领域急需人才培养项目、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

3、对免学费或国内学校提供学费资助、学分互认、有详细学习计划的课程学习类项目优先支持。

4、对高收费项目、新签协议尚无学生派出的项目、计划不详实的一般性毕业设计或实习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专家评审时从严掌握。

5、项目申请书中应明确学校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和举措。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逐步加大对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资助力度,请各学院对符合要求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积极申报,申报书(附件2)及院际交流协议扫描件请于20171130日前发送至zhongyue@upc.edu.cn。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择优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182月之前完成评审并公布批准资助项目。

二、已获批项目:

对各院校已获批的2017年项目(我校2017年已批项目请见附件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各院校的总结和实施情况进行重新整合和审定。项目总结包括:

1、每一个获批项目可能或涉及多个学院,各学院只需总结自己学院情况即可;

2、对往年获批项目,总结学院在选拔、派出、国内外管理、回国学分认证、考核等环节的工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提出2018年计划。

3、拟不再申请继续资助的项目,应明确说明原因,同时亦须提交项目总结。

4、2017年未选派学生或未足额执行计划的项目,如2018年申请继续执行,项目总结中应提出主要原因及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希望有关学院认真做好项目执行总结工作,与20171130日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仲老师(86981558) 刘老师(86981985



附件1 关于做好2018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2017我校优本已获批资助项目一览表.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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