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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 2017年蓝色智库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7-09-19浏览次数:137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蓝色智库建设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试点工作的复函》(国科函基〔2013〕212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蓝色智库重点项目发布如下。

一、支持方向

蓝色智库重点项目围绕国家海洋科学与技术重大战略部署,聚焦国家海洋战略以及有关海洋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政策的专题研究。项目主题如下:

1、“透明海洋与国防安全”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1);

2、“蓝色生命与生物资源安全”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2);

3、“海底过程与能源矿产安全”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3);

4、“深海与极地极端环境” 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4);

5、“健康海洋与生态安全”科技创新战略任务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5);

6、 2030年全球政治经济秩序及海洋国际关系变化趋势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6);

7、“一带一路”沿线海洋合作需求和潜力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7);

8、美国海洋战略和海洋科技政策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8);

9、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分布式科技创新网络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09);

10、基于全球分布式布局的海洋国家实验室创新文化建设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10);

11、海洋科学全球创新格局和创新资源分布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11);

12、省部共建机制下海洋国家实验室更好融入和推动区域发展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12);

13、海洋国家实验室带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研究(项目编号:BTT-B201713)。

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

2.项目负责人须为选题领域的权威专家,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厚学术积累。

3. 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项目负责人可广泛吸收多个领域专家参与研究。

4.一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蓝色智库重点项目须提交《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蓝色智库重点项目计划书》(附件2),作为申报立项遴选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参考。

2.提交的《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蓝色智库重点项目计划书》必须具有原创性,以相同或相似内容、题目已列入其他计划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4. 申报者已阅读并同意《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蓝色智库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申报项目一经批准,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的方式。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务必将电子版计划书发送至电子邮箱:zlghb@qnlm.ac。另须打印计划书(页面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至少有一份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报送至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战略规划部。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鳌山卫问海路1号

邮编:266237

联系电话:0532-83591731

不接受申报材料的传真件

申报于2017年9月28日截止(电子版以发送日期为准,打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由海洋国家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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