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培养基金。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累创新经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鼓励高校、院所的博士主动与产业需求对接,与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基础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有一定科研经历与能力、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人员,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有针对性地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团队,开展较为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逐步成长为相关领域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
(四)面上项目。支持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研发和组织能力强的中青年科技人员组建团队,重点围绕我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开展较为系统的创新性科学研究。
(五)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简称“省杰青”)。重点支持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层面学术带头人的优秀青年学者,组织团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我校的正式在职科研人员或聘期能覆盖项目执行期的全职聘用人员。
2.培养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博士基金。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获得博士学位,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申报博士基金项目,经依托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开展科研工作。
4.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讯作者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两篇以上。
5.面上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作为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申报课题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录3篇以上。
6.省杰青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内取得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具备下列条件: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层次的基础研究类项目)。
(2)以通讯作者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小类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获得者不得申报。
三、限项规定
(一)个人限项规定
1.项目层次由低到高依次为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除面上项目外,申请人不得申报曾经承担过的同类别项目,已承担高层次类别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较低层次类别的项目。
2. 申报人限项规定
(1)已申请同年度省科技厅其他类别计划项目的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2)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申报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省杰青、省属优青项目除外);
(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题报告或结题审核未获通过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4)因延迟结题、项目被终止以及连续两年申报省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等正在暂停申报期限内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
(二)单位限项规定
限项方式依据2012年、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在2017年有效申报数量的基础上,核定各单位申报2018年度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项目的申报总数,对结题率低于50%的,暂停2018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工作安排
1. 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 (http://221.214.94.50:81/uc/login/login.htm)进行网上申报,除博士后需上交承诺书外,其他申报项目不需提交纸质材料。个人申报账户即日起开始创建,请申报人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联系索要账号。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26日16:00,届时系统关闭,逾期申报无效。
五、注意事项
1. 联合专项。从申报的面上项目、博士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不再单独申报,建议在是否申报联合专项栏选是。
2. 由于省里限项申报,请拟申报人员及时与科研秘书联系,各院部汇总将学院的申报人员名单加盖学院公章9月19日10:00前报送科技处,以便按照省里的分配指标给各院部分配名额,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3. 申报者承诺将严格执行科技报告制度,按时提交相关资料。
4. 如有其他事宜,请于科研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981837。
电子信箱:zhengym@upc.edu.cn
附件:
科技处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