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98号)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2017年5月31日期间进站(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站时间为准)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的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围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对以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工作站(基地)和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能通过工作站(基地)申报。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站已获得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的;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7年8月31日不足6个月的;项目涉密的;申报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入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的派出人员,尚未完成派出任务的。 二、推荐名额 我校共有11个推荐名额,各设站单位按照符合条件博士后总数的1/4推荐,不足4人可推荐1人。 三、资助等级及额度 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一等每项资助10万元,二等每项资助5万元,三等每项资助3万元。项目资助评议将采取分学科门类邀请同行专家匿名通讯评审方式进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资助项目及等级。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2017年度)》(见附件2)1份。除封面外,填写内容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影响匿名评议的信息,否则将不予提交评委。《申请表》使用A4纸双面印制、订书钉左侧装订。 《申请表》pdf电子版1份。电子版只须包括“一、申请人基本情况”至“七、项目经费预算”等7项内容,请务必删除影响匿名评审的《申请表》封面及申报须知。pdf文件按以下格式命名:推荐单位—博士后站(基地)名称—博士后研究人员姓名(例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学-李明)。 2.《佐证材料》1份(目录参阅附件3,可根据需要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基地)介绍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以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中“二、曾获得的研究成果”中列出的曾获科研奖励、基金等资助项目的公布文件或证书,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公布文件(主持科研项目合同书报送首页及盖章页,参加的科研项目无须提供),学术专著的版权页,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和论文首页,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等。《佐证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制、页数不超过20页,附在《申请表》之后左侧装订成套。 3.《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1份。 (二)申报时间 注:请学院申报的博士后于6月16日前将材料送至学院办公室C361.电子版发至huangyq@upc.edu.cn 各设站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顺序并完善汇总表,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zhangjiqing@upc.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组织评审,获推荐人员请于6月26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确保材料真实性,如不实申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推荐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7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