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1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人选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数量 根据《通知》规定,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1人。 三、选拔流程 1. 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排序推荐,于2017年4月12日前,将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不得含有涉密内容),报送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hangjiqing@upc.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对照选拔条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本人入选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继庆 联系电话:0532-86981882 人事处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