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个,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以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青岛大学,具体考场待定。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