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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研究生任课教师调停课手续办理的要求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7-02-24浏览次数:149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现阶段全日制研究生任课教师调停课手续办理的实际情况,特要求如下:

一、必修课程应由2名及以上教师组成的课程组承担。建议选修课程参照必修课程安排2名及以上任课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任课教师要按课表安排在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替换任课教师、变更教学和考核安排、减少学时和教学内容。

三、无特殊原因不得调课。确需调课者,必须由课程负责人征得选课学生同意,并填写《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院(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实际上课时间之前两天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由于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调课,可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代为填写《研究生课程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

四、对选课人数不满10人的课程,一般由开课院(部)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五、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议积极协调本单位的学术报告厅、会议室、实验室等场所安排研究生课程。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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