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青岛市国内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元。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有效发明专利;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
3、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PCT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4、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属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需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前期已经下发通知,未提交老师请尽快报送)。
2、对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申请日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提交2016年度的缴费收据的原件、复印件1份(我校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发明专利详见附件1)。
3、取得国际检索的PCT专利申请,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2)、《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取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附件3)、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材料受理及报送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各专利发明人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7年1月4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请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公室C-359)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联系电话:86981831
科技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