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假日,现就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教育部、山东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问题和事故为导向,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形势特点,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全力确保岁末年初我校的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假期停止运行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图书馆、宿舍要切断电脑、打印机、实验设备、照明灯和空调等用电设施的电源,防止因电路故障造成事故。
二是加强防寒防冻管理。各楼馆、实验室、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和通风气窗,防止因低温恶劣天气造成室内自来水和消防水管道冻裂引发的灾害事故。
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应认真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对室内的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做好检查、检修工作,避免因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不善、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各种气体泄露引发的灾害事故。假期期间,不能停运的实验室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安全责任。严禁师生在实验室做饭、取暖和居住。
四是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各学院要加强放假前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教育学生在离校前注意宿舍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切断宿舍电源,锁好门窗,防止安全事故、案件的发生。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饮食服务单位要严格饮食安全管理,不放松、不懈怠,排查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六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校办企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同时,要注意家庭防火,经常检查家用电器和燃气安全。外出到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要辨明方向,有序逃生。校园严禁乱扔烟头,以免引燃草坪和树木,上山活动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在山体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防范山林火灾事故。
八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通勤班车的管理,要定期检修,不带“病”上路,教育司机不超载、不超速、不抢时间。驾驶车辆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对交通可能造成的影响,不侥幸出行。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切实维护好自身安全。
九是加强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加强对老旧房屋建筑的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修缮加固到位。建筑施工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和标准,相关部门必须深入施工现场督促项目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建筑施工工地附近师生和过往人员的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
各单位要结合11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青岛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在放假前和开学后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设施、查隐患,有记录,不走过场;隐患整改要落实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留签字,不流于形式。各单位要把放假前安全检查的情况,于2016年1月5日前报送公安处。邮箱:limj@upc.edu.cn。
四、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关于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疾病预防和防侵害、防突发事故、防自然灾害、防传销、防诈骗、防盗窃等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大型集体活动,师生在校外参加大型活动,要远离拥挤人群,注意防范踩踏等意外事故。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及时删除不良信息,防止产生不良影响,形成不稳定因素。在元旦、春节、寒假等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还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非法运营校车、农用车、拼装车等不安全车辆。
五、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要准确掌握寒假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去向,以及留校学生的数量、位置和活动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要为留校学生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确保留校学生安全、舒心。
六、全面落实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工作性质,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严格履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信和信息畅通,确保学校指挥调度灵敏。假期期间,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部位的巡视,并做好记录。
公安处24小时值班电话:86980110;86981216
东营校区公安处24小时值班电话:8390110;8392553
公安(保卫)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