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推进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4年学校启动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经过为期两年的建设,现对课程组织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纳入学校重点建设的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标准
主要包括师资队伍、课程定位与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及利用、教学质量、课程特色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教学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重点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
三、验收程序
(一)课程自查(11月20日前)
各课程组对照课程建设标准和课程建设任务书,总结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填写《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报所在学院。
课程资源建设成果应在学校石大云课堂课程平台全面展示。验收期间,石大云课堂平台的课程网站“权限管理—课程开放范围”应设为“完全开放”,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4。
(二)学院验收(11月21日-12月4日)
学院成立不少于7人的课程验收专家组(院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本学院的重点课程进行全面验收。
1.专家检查课程网站,审阅验收材料。学院专家组在课程汇报答辩前,登录课程网站考察资源建设成果(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4),并审阅课程验收材料(建设任务书、验收报告等)。
2.课程汇报答辩。学院组织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汇报会,课程组从课程资源建设情况、教学应用情况、取得的成效及特色、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措施等方面汇报(PPT,10分钟以内),并进行现场答辩。
3.确定验收结论。专家组根据课程建设标准和建设任务书,综合课程网站检查、验收材料审阅和汇报答辩等情况,形成最终课程验收意见(附件5),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学校抽查
学校对学院验收结果进行审查,并抽取一定数量的课程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验收工作,督促和指导课程负责人认真总结课程建设工作,并引导教师积极利用石大云课堂平台开展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要及时总结重点课程建设工作经验,挖掘优秀课程典型,通过教学观摩、沙龙、讲座等形式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示范。
2.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提交重点课程延期验收申请(附件6),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验收不合格的重点课程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1年。学校将对申请延期和整改的课程重新组织验收。
3.材料报送:11月21日前,学院将具体验收时间安排(附件7)、课程延期验收申请表报教务处;12月6日前,学院统一将课程验收材料(附件3、5)和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8)一并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4.石大云课堂课程网站建设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与网络及教育技术中心教学资源部联系(电话:86981628)。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志华,电话:86981306,邮箱:wangzhihua@u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