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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李海涛发布时间:2016-06-08浏览次数:23

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5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四)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五)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六)能源行业其他重大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我校原则上限推荐1项成果。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
  四、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1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1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1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10套可以是复印件)报送至科技处。
  六、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三)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规定,一项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四)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七、其它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理工类:刘培勇 86981831 lpy1980@upc.edu.cn 
  文科类:顾明华 86983266 gmh1973@upc.edu.cn


附件:2015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科技处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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